滁州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8-04
项目名称: 滁州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zsjgc202606-013
招标公司: 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信号灯及监控工程、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涉路恢复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滁州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经开区交通设施完善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czsjgc202606-013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世纪大道 801号(昭阳工业园)9号厂房3层
联系人及电话
李庆延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 200号四号楼6楼610室
联系人及电话
彭勇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 7 月 30 日 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 江苏明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和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 承包贰级资质 ;
联合体成员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 一 :濮阳县电子警察三期及智能红绿灯购买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3月30日;金额:24960150.00元)
项目名称 二 : G205 山深线郯城绕城段信号灯及监控工程施工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8月25日;金额:23790918.00元)
投标价 (元)/费率(%)
18090410.88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蒋国荣
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苏 查看完整信息363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 历 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博星锐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和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专业承包贰 级 资质;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 一 :皇甫山路、将军山路等道路信号灯工程 (合同签订时间: 2021年4月27日;金额:9000096.05元)
项目名称 二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 (来安段)G104涉路恢复改造工程(监控与智能化系统)采购及施工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5月5日;金额:13154620.00元)
投标价 (元)/费率(%)
17921276.63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李玲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9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2026年 8 月 4 日至 2026年 8 月 6 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 休息 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 休息 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 考 [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30%计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3435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 材料 递交至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 200号四号楼6楼610室 , 联系人: 彭勇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异议 可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 被异议人名称;
( 4 )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 异议人 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异议材料 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异议 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 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规定的 期 限 内 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 出 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
( 2 )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 提 出 异议的;
( 3 )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 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 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应先 提出异议的 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 证明 文件 ;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