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中标结果
- 2026-07-31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 XCS-CG-GK-2026020
招标公司: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中标公司: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采购标的物: 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CS-CG-GK-2026020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 8 号
成交金额 : 990000.00元
评审报价: 99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 87.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安徽省宣城(森林)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一期项目
宣城市
按采购人要
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按采购人要求
无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傅明宏 、 彭常福 、叶刚、罗双国、钱辉( 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2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市鳌峰中路 6号 、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2栋3楼,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须 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 6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2栋3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刘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zip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