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17号厂房二层1485㎡房产交易公告
- 2026-07-31
项目名称: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17号厂房二层1485㎡房产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十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房产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厂房、九华北路综合楼、邻里中心商务楼等房产出租 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二、出租标的简况
( 一 ) 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本次出 租标的位于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厂房、九华北路综合楼、邻里中心商务楼 , 砖混、框架 结构,水、电设施配套齐全;出租 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代码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标的现状
三年期租金评估价(元)
三年期租金出租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 (元)
自由竞价时间
N0168FCZZ260304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 1号厂房二层446 ㎡房产
446
闲置
96,336
120,420
10,000
10,000
1,0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9:00至202 6 年 8 月 14 日 9:00
N0168FCZZ260305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 17号厂房二层1485㎡房产
1485
闲置
320,760
400,950
30,000
10,000
3,0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9: 10 至 202 6 年 8 月 14 日 9: 10
N0168FCZZ260306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综合楼二层 979 ㎡房产
979
闲置
352,440
422,928
30,000
10,000
3,0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9: 20 至 202 6 年 8 月 14 日 9: 20
N0168FCZZ260307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综合楼三层 181㎡房产
181
闲置
65,160
78,192
6,000
3,000
6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9: 30 至 202 6 年 8 月 14 日 9: 30
N0168FCZZ260308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九华北路综合楼二层 300 ㎡ 房产
300
闲置
162,000
216,000
15,000
5,000
1,5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9: 40 至 202 6 年 8 月 14 日 9: 40
N0168FCZZ260309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九华北路综合楼三层 300㎡房产
300
闲置
162,000
194,400
15,000
5,000
1,5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9: 50 至 202 6 年 8 月 14 日 9: 50
N0168FCZZ260310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泰路邻里中心商务楼 1楼477 ㎡房产
477
闲置
429,300
515,160
40,000
10,000
4,0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10 : 00 至 202 6 年 8 月 14 日 10 : 00
N0168FCZZ260311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泰路邻里中心商务楼 2楼785㎡房产
785
原承租方使用中,目前已签订 终止合同 。
593,460
649,980
50,000
10,000
5,0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10 : 10 至 202 6 年 8 月 14 日 10 : 10
N0168FCZZ260312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泰路邻里中心商务楼 2楼756㎡房产
756
原承租方使用中,目前已签订 终止合同 。
571,536
625,968
50,000
10,000
5,000
202 6 年 8 月 3 日 10 : 20 至 202 6 年 8 月 14 日 10 : 20
(二)租赁期限: 3年,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2026年6月10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实际移交日的次日算起,具体移交日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三 )租赁用途: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厂房租赁用途为办公、仓储;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综合楼租赁用途为办公、仓储;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九华北路综合楼租赁用途为办公、仓储;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泰路邻里中心商务楼租赁用途为商业。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 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 四 )特别提示:
1、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2、出租标的内装修装饰为原承租方所有,如本次出租标的由非原承租方竞得,承租方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装修补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
三、出租方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十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十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2、评估机构 : 芜湖平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安徽观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安徽观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3、评估基准日: 20 25 年 9 月 2 日 / 20 26 年 5 月 13 日 /2026年6月30日 。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 《 资产评估报告 》 ( 平泰估报字 {2025}136 号) / 《 资产评估报告 》 ( 观正房估评报字( 2026)第012 号) / 《 资产评估报告 》 ( 观正房估评报字 (2026)第015号) 。
5、评估对象: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厂房、九华北路综合楼、邻里中心商务楼等房产租金市场价值 。
6、评估结果: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 3 年期租金出租底价:详见 “出租标的简况”。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 1)租金按合同 半 年度支付,每个合同 半 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 1/6 。
( 2)第一个合同 半 年度租金自 《房屋租赁合同》 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以后 每个 合同 半 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 半 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至 出租方 指定账户, 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 ,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3 )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 半 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自 《房屋租赁合同》 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承租方按本公告中出租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安徽长江 农林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4 、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 勘察 了出租标的,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 农林 产权交易所无关。
(3) 意向竞租方承诺:对 “出租标的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对存在的风险自行承担,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4) 意向竞租方承诺:对 “出租标的现状(闲置;原承租方使用中,目前已签订终止合同。)及 出租标的内装修装饰为原承租方所有,如本次出租标的由非原承租方竞得,承租方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装修补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 ”的情况已完全知悉并遵照执行,对可能存在的移交或延迟移交问题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或单方终止双方已签订的合同。
(5) 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原承租方竞得,视同办理移交手续(仅适用于出租标的 现状原承租方使用中,目前已签订终止合同的情形);如非原 承租方竞得,承租方在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 ,凭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标的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6) 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租赁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租赁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 意向竞租方承诺: 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自行办理消防、环评等验收手续,以及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8)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 房屋 经营 用途 ,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 未经出租方同意 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出租标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 ,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 、物业 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0) 意向竞租方承诺:因承租方 对出租标的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造成出租方或 /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 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移交给出租方。
(12) 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 1 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3) 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在 10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出租方,承租方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无偿交给出租方,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若承租方逾期交回出租标的,应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用使用费。
(14) 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5) 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6) 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 20 26 年 7 月 31 日至 20 26 年 8 月 13 日。
(二)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 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 报名时间
自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3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 详见 “出租标的简况” 。
2、交易保证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 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 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 ‘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查看完整信息)。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租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 、交易保证金处理:
( 1 ) 如因 意向竞租方 原因而非 出租方 、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的原因, 意向竞租方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 意向竞租方 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有权不予退还 意向竞租方 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 意向竞租方 的 承租 资格;该 意向竞租方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 出租方 、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 意向竞租方 进行追偿。
a. 意向竞租方 已提出有效 竞租 申请(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已发放 竞租 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 农林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 承租方 的 意向竞租方 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 长江农交所 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 承租方 的 意向竞租方 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相关通知要求与 出租方 签订 《 房屋租赁合同 》 的 ;
e. 意向竞租方 存在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有权不予退还 意向竞租方 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的违约金 的其他情形。
( 2 )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 意向竞租方 的银行账户:
a. 意向竞租方 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未向 意向竞租方 发出 竞租 申请受理通知前, 意向竞租方 书面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 竞租 标的,且未发现存在( 1 )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收到 意向竞租方 书面明确表示放弃 竞租 并经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b. 意向竞租方 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 “不合格 意向竞租方 ”的且未发现其存在( 1 )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 意向竞租方 最终被确认为 “不合格 意向竞租方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 意向竞租方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 意向竞租方 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 “合格 意向竞租方 ”但未被确定为 承租方 且未发现其存在( 1 )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 意向竞租方 为非 承租方 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 意向竞租方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 3 )意向竞租方 发生以上 ( 1 ) 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 房屋租赁合同 》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 出租方 有权对 出租 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 意向竞租方 不得报名参加竞 租 ;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 出租 标的 出租 底价视为 出租 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 公告 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 意向竞租方 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 公告 交易付款期限届满 之日 起至重新 公告 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 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 意向竞租方 承担,由 出租方 追究违约的 意向竞租方 的相关 法律、经济 责任。
(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 五 )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如有疑问请致电(陈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咨询。
2、承租方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 六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 七 )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八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 e交易平台 ( )的 《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 《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 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 竞租 。
( 九 ) 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加价;
2、增价幅度: 详见 “出租标的简况” ;
3、自由竞价时间: 详见 “出租标的简况” ;
4、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十)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 第一个合同半年度租赁价款 及履约保证金 交付 至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指定的结算 账户 , 承租方 足额支付 交易服务费 用后,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在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 、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 1号
公告附件: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祥盛路厂房、九华北路综合楼、邻里中心商务楼等房产出租 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十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0 26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