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7-29
项目名称: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FXCZX161
招标公司: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能化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 信息 系统 升级改造 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工作 实际需要,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信息系统 升级改造 项目
2.项目编号:CFXCZX 161
3.项目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 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5.项目概况: 目前集团已完成财务系统落地应用,奠定了信息化建设基础。但伴随集团业务持续扩张、经营层级不断丰富,现有单一财务系统的信息化模式,存在业务割裂、数据不通、资源统筹弱等短板,无法适配集团多元化、规模化发展需求。为构建协同高效的数字化管理体系,依托集团现有信息化基础,实施智能化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旨在搭建集供应链、银企直联于一体的智慧管控平台。具体详见附件 1。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 .项目预算: 45 万元
8 .报价方式: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9 .公示期: 7 个 日历天
1 0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工作日内完成交付使用。系统运行满半年后且无重大故障组织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
1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 2)全部模块部署完成,系统试运行满30日历天且无重大故障,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 3)系统运行满半年后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 4)剩余5%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满且维保履约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1 2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其他要求:无。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开标前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长丰县淮南北路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 3 楼 326 室
3.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文件和身份证复印 件 (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单位公章) 。 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 开标前未报名不参与开评标评审。
4.联系人: 金 工
5.咨询电话:0551- 62727158
四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2 6 年 8 月 5 日 下 午 16 :00 ( 北京时间 )
2.地 点:长丰县淮南北路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北 三 楼会议室
五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需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报价 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与投标文件一起 密封后报送) 。
2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放入同一个包装袋密封。包装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 骑缝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 ( 一正两副 )。
3 .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响应等。
4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5 .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资料或证明材料。指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全,做无效报价处理。
6 .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 .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8 .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承担相应责任 。
六 、评标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少于三家视为流标)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七 、 其它补充事宜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3 0-1 2 : 0 0,14: 0 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附件:招标文件
附件:招标文件.doc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 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