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 2026-07-27
项目名称: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GWZFJ【2026】008号
招标公司: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采购标的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各潜在供应商: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拟对“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WZFJ【2026】008号
3.项目限价:单价150元/人份/年,总价10.5万元/年。
4.采购内容:约700人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即首期服务期为1年。合同履行满一年后,经采购人综合考核评价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或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并重新组织采购。
6.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组织,持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须在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及专职服务团队,以确保保险理赔及服务对接的及时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需求中《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服务的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2.报价不得高于项目单价限价,若高于项目限价,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报价应为全包价,包含保险费、人工成本、交通费、查勘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及自身成本,理性报价。
4.本项目只接受一次性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均视为无效。
四、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3.湾沚区办公场所证明及专职服务人员名单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见附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6.保险服务方案(按采购需求要件组成,自行添加)
7.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见附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加盖公章(若有可自行添加)
注: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缺项或未加盖公章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事宜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上午10:00前
递交地点: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409办公室
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快递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3日上午10:00
地点: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403会议室
六、成交方法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业部门人员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如遇价格相同,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高、服务团队资质高、代理人(法人)资质高者等方面相应加分,分高者中标。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
七、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指定地点及辖区范围内。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首期保险期限为1年。若续签,总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3.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约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视情况顺延确定下一顺位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地 址:湾沚区湾石路延伸段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联系人:王永江 周云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2. 响应文件.docx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