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 2026-07-26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标的物: 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实验楼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
实验室建设项目 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人”)就 “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背景:为满足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发展需求,提升实验楼的功能与安全性,需对实验楼进行建设,本次询价针对该项目的设计工作。
项目地点: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面积:整栋办公楼51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约4000平方米。
预算金额:9.85万元
设计周期: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交实验楼平面布局初步图纸;全套施工及设施深化图纸于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并交付。
二、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的内容为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2.对实验楼现有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包括场地布局、基础设施、设备分布等;负责对接实验楼前期设计、供电、供水、消防等单位的技术衔接和资料调取。
3.根据实验楼的功能需求、相关规范及标准,制定合理的实验区域建设深度设计方案,涵盖平面布局、功能分区、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结构加固、消防系统等设计。
4.结合实验楼的整体需求,制定科学化、现代化、数智化的实验区域整体规划。
5.提供设计方案的相关图纸,如平面布置图、施工图等,并对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各类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图审顺利通过。
6.在实验楼建设全程,负责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修改等工作。
7.全面配合完成采购人提出的设计工作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如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实验室设计相关的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如2026年5月-7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023年7月以来,承担过省级、市级同类单位的设计案例。
四、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报价方式:供应商应根据询价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目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响应文件组成:
•报价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设计方案初步思路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响应文件递交:
•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口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0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递交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6号(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联系人:胡华国
•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报价的合理性;
2.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业绩;
3.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等。
5.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选取合适的供应商。
6.符合采购条件的最低价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3.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及保证金。
4.本询价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所有。
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日期:2026 年 07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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