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透水混凝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7-24
项目名称: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透水混凝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7-001-01
招标公司: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透水混凝土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 - 透水混凝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高铁站前广场应急应战避难场所暨人防工程连通建设项目 - 透水混凝土工程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7-001-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 329 号
联系人及电话
胡鑫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 818 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5 楼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 年 7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地久恒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 费率( % )
贰佰柒拾贰万壹仟柒佰零贰元壹角捌分(小写: 2721702.18 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高友飞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2120211076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450 个日历天(每条路具备施工条件,接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山度士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 费率( % )
贰佰柒拾壹万壹仟叁佰肆拾元捌角柒分(小写: 2711340.87 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李志远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21202169055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450 个日历天(每条路具备施工条件,接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旻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 费率( % )
贰佰柒拾万零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肆分(小写: 2700979.24 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王明辉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2320230728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450 个日历天(每条路具备施工条件,接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 〕 1980 号)执行收费标准的 50% 收取,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3588.00 元 ;专家评审费 3210.00 元; 论证费(如有) /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或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 329 号或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 818 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5 楼 ,联系人: 胡鑫、 吴章辉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通知公告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 书面投诉材料(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 )递交至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