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6号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整体出租
- 2026-07-20
项目名称: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6号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1108
招标公司: 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产办公楼整体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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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项目登记 交易公告 澄清公告 候选人公示 成交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项目异常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1108
标的名称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6号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整体出租
出租底价 259.01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9967.675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7-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8-10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6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035Y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5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标的第一年年租金为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自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度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5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月
租赁用途 办公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6号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整体,大楼含一层、五至十六层办公区域,其余配套附属用房随办公单元配套供承租方使用,不单独计租,本次出租面积约为9967.675㎡。根据房地产权证显示: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288682号,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车库,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为17层。
2、出租标的底价为259.01万元/年,出租期限为5年,免租金装潢期为5个月(含在第一年租期内)。标的第一年年租金为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自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度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3、标的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承租方须在每一支付周期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其中第一年租金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同时,承租方还须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度六个月(非免租期)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个自然日内,承租方结清全部费用且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时全额退还(不计息)。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供经其认可的履约保函,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5、标的目前5、6、8层处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截止日期均为2027年2月28日。标的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6、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如与公告中披露的面积存在差异,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承租方在申请承租登记前须根据标的情况自行踏勘现场,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出租标的详情参见《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拟挂牌招租所涉及的位于瑶海区铜陵路16号生产办公楼租金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正兴评报字[2026]第0046号)。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禁止用于游戏厅、棋牌室、歌厅、洗浴足浴桑拿等娱乐场所;不准用于产生噪音、粉尘、污水排放、垃圾回收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所不允许的相关经营行业项目。出租标的仅限于日常办公、产业孵化器、医疗体检、养老产业、培训机构、餐饮服务等,承租方承租期内应按照《瑶海区铜陵路16号生产办公楼管理公约》的要求使用出租标的,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提供经其认可的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优先、商业保函需转让方书面认可),保函金额不低于首年成交价对应五个月租金的金额(即免租期所免除的租金总额),专项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正常履约。若承租方在免租期结束后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从该保函中直接扣划免租期已免除的全部租金,如保函还存在剩余部分,则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处理。首份保函期限不低于三年。自租赁期进入第四年起,若承租方已正常履行合同满三年且无违约记录,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保函金额可调整为首年成交价对应的三个月租金的金额,保函期限至《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止。承租方应在每份保函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供符合本条约定的新履约保函,如承租方未按本条约定向出租方提供保函或保函逾期未能续保,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按总租赁期限尚未履行时间对应的租金金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出租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为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出租标的的现状、范围、面积,并认可承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出租标的内原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维保、更换等工作、责任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出租标的内需更换的设施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供水、供电、燃气、污水排放等进行扩容、增设、改造,必须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将予以协助,相关费用和申请、审批、报备、施工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能取得相关部门扩容、增设、改造等许可,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出租标的转租、出借给第三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将出租标的的部分面积转租第三方,转租的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出租标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届满日期。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出租标的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物业能耗、停车费、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出租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必须在出租标的启动装修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装修、装潢方案,并得到出租方的书面批准同意,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后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消防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间,发生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而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的租金、违约金、水、电、气及其他费用,出租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不足承租方初始交纳金额的),承租方须在履约保证金被扣抵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足额补齐履约保证金原数额。
10、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在租赁期内的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出租方有权免除免租期政策,承租方须按首年租金标准补交免租期期间(5个月)的租金,同时出租方并不予返还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或新增的附着物、设施设备等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非破坏性可移动的、不影响出租标的正常使用的设施,承租方可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带走,其余部分归出租方所有。
12、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3、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时,出租方现场勘查人员将对本次出租标的情况做具体解说,意向承租方须对现场勘查情况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承租申请材料:
(1)《现场勘查确认单》;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承租的批准文件;
(3)意向承租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复印件资料须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意向承租方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4、确定为承租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结算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6、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7-20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2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每【6】个月支付一次,一次性支付,承租方需在每一支付周期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150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类型 商业地产
出租标的地址 瑶海区铜陵路16号生产办公楼
出租用途 办公
权证名称 房产证
权证编号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8110288682号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办公用房、车库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袁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