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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张溪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询价公告

  •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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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至县张溪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东至县张溪镇中心幼儿园

采购标的物: 面粉大米副食品类

项目地区:安徽 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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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

东至县张溪镇中心幼儿园

二、项目名称

东至县张溪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以市场零售价为基准,优惠率高者中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供应商根据投标项目包块内容,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服务内容

(一)、采购项目:

1.肉制品类(水产);2.蔬菜类(含农产品、豆制品、禽蛋)、调料品类;3.食用油类、大米、面粉;4.副食品类、瓜果类、乳制品。

(二)、本次采购分四个包块,投标人按单一包块投标报价,幼儿园根据评标情况确定成交供货商。

第一包:肉制品类(水产);

第二包:蔬菜类(含农产品、豆制品、禽蛋)、调料品类;

第三包:食用油类、大米、面粉;

第四包:副食品类、瓜果类、乳制品。

六、服务期限暂定: 2026-2027学年 (2026年08月25日至2027年7月10日)

七、付款方式

结算按照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 每周市场零售价 × (1-优惠率)。其中当周市场零售价执行核定制:学校安排专人每周对镇内市场同款同质货品的零售价格开展核实,核实结果作为当周货款结算的价格依据。若供应商提供的零售价格高于学校核实的市场零售价,统一以学校核实的价格作为计价基准;若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低于或等于学校核实价格,则按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执行。

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收货清单(采购凭证)等材料于月底交学校食堂管理员,资料核验无误后,学校通过对公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对公账号支付对应货款。

八、评选方法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含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以市场零售价为基准,按优惠率报价。

3、结果确认:学校根据评标情况确定四个包块供货商,原则上每一包块一个供货商。为了加强竞争,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每一包块单独报价,选择优惠比率高的一家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某包块只有一家供应商中标则其最后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3%,低于3%无效。报价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有中标者放弃资格,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中标放弃资格的投标单位三年内禁止参与我校的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3.外地注册商(指非东至县内注册)必须有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或在本地设有分公司。

4.中标人签约后,每日早上7:30分前需派专人、专车统一将食材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待采购人验收后方可离开。如有采购人不需要的货物,可以退还供应商。

5.中标人要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每次配送的食堂食材均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食品必须新鲜、品相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更换。中标方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因延误配送时间,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供应食堂需求的,中标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

6.为便于学校每周核实市场零售价,部分食材、调味品等由学校指定品牌、规格,供应商不可更改。

7.投标人中标后,须开通对公账户进行货款结算。

8. 投标人中标后, 不得转包、分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9.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池州市教体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督促学校食堂进一步做好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的提示》要求, 接入市场监管“互联网+AI”平台,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

十、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1、 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时携带资料: ①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公示地点:张溪镇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

2、供应商于2026年7月20日8:30 前以密封方式递交壹份报价文件材料至张溪镇中心幼儿园二楼办公室 ,逾期不予接受。

开启时间: 2026年7月20日上午8:30。

开标地点:张溪镇中心幼儿园

3、 报价文件材料的组成和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等,以上材料 须按规定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4、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渐萍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张溪镇中心幼儿园二楼办公室

张溪镇中心幼儿园

202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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