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奶牛)第二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7-15
项目名称: 五河县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奶牛)第二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BB2023WHCGZ0902-重1
招标公司: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中标公司: 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奶牛自动称重识别系统、犊牛定量喂奶系统、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一、项目编号 : BB2023WHCGZ0902- 重 1
二、项目名称 : 五河县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奶牛)第二包(二次)
三、中标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 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 8-3 号四层 01 单元
3. 中标金额 :225.84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奶牛自动称重识别系统、犊牛定量喂奶系统,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奶牛自动称重识别系统 16 套,犊牛定量喂奶系统 4 套。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详见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华(评标组长)、冯川放、杨劲、费文博、于志(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贰万贰仟捌佰贰拾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 8 号行政办公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国治街 125 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大庆(采购人),陈红艳(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