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绿色食品加工物流园(B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7-10
项目名称: 下楼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绿色食品加工物流园(B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EP-LBGC2026031
招标公司: 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下楼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绿色食品加工物流园(B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0 09:40 信息来源: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下楼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绿色食品加工物流园( B 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下楼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绿色食品加工物流园( B 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LBGC202603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灵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楼 8 楼
联系人及电话
梁怀志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 号
联系人及电话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江苏海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苏州建设(集团)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国�N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 9 号(联合体牵头人);南通市崇川区外环北路 390 号美丽华商业广场 9 幢 0900 室(联合体成员);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 185 号活力商务广场 A 幢 2 层 0262 室(联合体成员)
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 16 号
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 777 号(联合体牵头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西京三号 3 号楼 1901 室(联合体成员)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 元)
施工费率: 94.28% (约 266751490.17 元)
施工费率: 94.55% (约 267515415.74 元)
施工费率: 93.96% (约 265846096.91 元)
工期(日历天)
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
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
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吴强军
孟宪
刘超琼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93202818
20195101935
20215400107
项目经理
姓名
葛言奇
余金桃
莫旭东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川 查看完整信息716
川 查看完整信息175
沪 查看完整信息467
综合评估得分
95.67
91.73
91.51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 年 7 月 10 日 -2026 年 7 月 13 日
招标代理费
118521.00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址 /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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