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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峨山镇沈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600亩林地及林木10年期使用权出租公告

  •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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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繁昌区峨山镇沈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600亩林地及林木10年期使用权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N0168TD260132

招标公司: 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沈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毛竹林地及林木10年期使用权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免费查看原文

繁昌区峨山镇 沈弄 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约 6 00 亩林地及林木 10年期使用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 本公告及附件材 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繁昌区峨山镇 沈弄 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约 600 亩林地及林木 10年期使用权 。 (标的编号 : N0168TD260132 )

(二)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繁昌区峨山镇湾 沈弄 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约 600 亩林地及林木 10年期使用权 出租 是指依照国家法律 、 法规 及 及相关合同 的约定 ,对 林地及 林木 进行 占有、 使用及 收益的权利 。

2、 林地实际 面积: 约 600 亩 。

3 、标的 坐落 : 位于繁昌区 峨山 镇 沈弄 村 境内 。

4 、四至 界限: 东至大桥村山界,西至村民组柴山界,南至 大桥、千军村山界 ,北至大桥村山界、村民组柴山界。

5 、主要树种:毛竹 ( 注:毛竹密度 200 株 /亩;承租方交回出租标的时, 毛竹 的 密度 应不低于 200 株 /亩 ) 。

6 、标的现状: 闲置。

(三)租赁期限:

10 年, 自 出租标的办理移交日算起 。

(四)租赁用途:

成材毛竹的采伐和收益,竹笋的采挖和收益。禁止对林地内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

(五)特别提示:

1、本次经营权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行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

( 2)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出租方

芜湖市 繁昌 区峨山 镇 沈弄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 出租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 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沈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2、评估机构:安徽 天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3、评估基准日:20 26 年 6 月 1 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 评估报告 》( 皖天恒评报字 [2026]第0038号 )。

5、评估对象: 芜湖市 繁昌区峨山镇 沈弄 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估的部分资产年租金的市场价值 。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年租金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伍 万 肆 仟元整 ( ¥ 54 , 000 .00)。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 10年 期租金挂牌价格(出租底价) :人民币 540,000.00 元。

2、出租标的租金支付要求及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 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 ,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3)自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 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 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自《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 租 赁 合同 》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0 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 、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 竞租方 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 竞租 ;所提交的 竞租 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本次出租标的的 毛竹密度 等情况 , 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3) 意向竞租方承诺: 承租方凭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标的对应 的 林地 的 现状自行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本次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 对应的林地 自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使用权期限内,如出租标的对应的林地实际面积 , 四至范围等与本公告列示的数据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使用权期限内,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约定的租赁用途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6)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使用权期限内,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 、建造房屋 等; 不得 越界、 掠夺性、破坏性的采伐毛竹、采挖竹笋等; 不得非法获取及利用与出租标的相关的 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等 。

(7) 意向竞租方承诺 :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在租赁林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如需在林地上建设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需经出租方同意,相关建设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并经相关主管部门等批准后实施,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使用权期限内,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防盗 ,管理用房的维护 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火灾、被盗等致出租方或 /和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使用权期限内,林地周边如有污染问题或其它矛盾纠纷而影响生产经营的,出租方可以协助承租方调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济损失。

(10)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使用权期限内,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符合政策规定的由承租方享有。

(11)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使用权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再次流转全部或者部分标的。

(12) 意向竞租方承诺:在使用权期限内,因地方规划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需要提前解除《林地及林木使用权 租 赁 合同 》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对应合同年度租赁期限有剩余的,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来退还承租方已交付的对应合同年度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13) 意向竞租方承诺:《林地及林木使用权 租 赁 合同 》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在 1个月内,承租方应无条件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且成材毛竹数量应不低于 200 株 /亩。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按期撤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付出租方,对在使用权期限内的建设等投入不得要求补偿和赔偿。

(14) 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租赁价款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 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6) 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林地及林木使用权 租 赁 合同 》(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 ~~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

七、交易信息

(一) 挂牌 公告期

自 202 6 年 7 月9 日至 202 6 年 7 月 22 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竞租方,按( 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 202 6 年 7 月9 日至 202 6 年 7 月 22 日 (每工作日 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 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 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 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 ‘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查看完整信息)。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租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 、交易保证金处理:

( 1 ) 如因 意向竞租方 原因而非 出租方 、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的原因, 意向竞租方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 意向竞租方 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有权不予退还 意向竞租方 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 意向竞租方 的 承租 资格;该 意向竞租方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 出租方 、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 意向竞租方 进行追偿。

a. 意向竞租方 已提出有效 竞租 申请(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已发放 竞租 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 出租 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 意向竞租方 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长江农交所 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 出租 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 出租 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 承租方 的 意向竞租方 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 长江农交所 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 承租方 的 意向竞租方 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 所 相关通知要求与 出租方 签订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 的 ;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有权不予退还 意向竞租方 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的违约金 的其他情形。

( 2 )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出竞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竞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竞租并经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d. 意向竞租方 发生以上 ( 1 ) 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 》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 出租方 有权对 出租 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 意向竞租方 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 出租 标的 出租 底价视为 出租 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 公告 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 意向竞租方 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 公告 交易付款期限届满 之日 起至重新 公告 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 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 意向竞租方 承担,由 出租方 追究违约的 意向竞租方 的相关 法律、经济 责任。

(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繁昌分公司。

(六) 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如有疑问请致电( 张 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咨询。

2、承租方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 七 ) 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 八 )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 《成交确认书》 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依据 《成交确认书》 确定的成交价签订《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 租赁合同》。

( 九 )竞价规则

意向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 e交易平台( )的 《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 《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一) 交易双方签订 《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 》 ,承租方依据 《 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 》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 一个合同年度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繁昌分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繁昌区繁阳镇钢铁厂小区 17号楼1楼( 原 繁昌区建投办公楼)

繁昌区峨山镇 沈弄 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约 600 亩林地及林木 10年期使用权 出租 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林地及林木使用权租赁合同.pdf

芜湖市 繁昌 区峨山 镇 沈弄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 6 年 7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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