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整体出租

  • 2026-07-07
知了商机大师:让 AI 每天把值得投的项目和打法送到你面前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0937-2

采购标的物: 学术交流中心楼整体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免费查看原文

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 >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项目登记 交易公告 澄清公告 候选人公示 成交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项目异常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0937-2

标的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整体出租

出租底价 344.1858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18159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7-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16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看完整信息07883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7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8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月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学术交流中心楼整体,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校内。出租标的总建筑面积约18159㎡。标的出租期限7年,标的免租金装潢期8个月。免租金装潢期以《租赁合同》届满为前提,如承租方提前退租,则须补齐免租金装潢期期间的全部租金(租金金额按照实际成交年租金计算)。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实际月租金之和(不足百元部分按百元进位取整),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为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面积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须在工作日工作时间电话预约现场勘查联系人员。现场勘查人:邢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与出租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8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章,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标的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须提供《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设计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方案》编写须结合现场勘查,并达到《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设计使用方案的要求》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方案、住宿、餐饮、会务等经营方案以及安全管理方案等;

(3)其他详见附件《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设计使用方案的要求》《承诺函》。

1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并经出租方资格审核确认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意向承租方须线下提供《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设计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如下:

①意向方提交的《方案》应由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并满足项目公告和本说明规定。

②意向承租方编制的《方案》应装订成册,且必须包括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以供辨别。《方案》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方案》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方案》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等,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意向承租方必须将《方案》密封提交,在密封处由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未密封的不予受理。意向承租方可将《方案》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意向承租方名称、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④《方案》提交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栋21楼2106室,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杨经理,查看完整信息。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7时整(北京时间)。

4、该项目挂牌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意向承租方材料报送至出租方审核,意向承租方提交《方案》达到《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设计使用方案的要求》的,审核通过并获得竞价资格;未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无法获得竞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该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6、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为承租方。

7、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7-07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50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校内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 62871602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承诺函》(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整体出租).pdf 《安徽医科大学(杏林路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设计使用方案的要求》.pdf 《承诺函》.pdf

附件: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

AI AI赋能招投标全流程 从找项目到投标,AI 全程帮你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