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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信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桃花青年公寓外墙维修工程竞价公告

  •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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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桃花青年公寓外墙维修工程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2026PHGQ352

招标公司: 合肥信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外墙维修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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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桃花青年公寓外墙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2026PHGQ352

委托方

合肥信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桃花青年公寓位于肥西经开区青龙潭路与金凤路交口,总建筑面积 21037.68㎡,共216间套房。该公寓目前外墙多处开裂,并已有外墙粉刷层脱落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亟须维修。

委托单位

合肥信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肥西县产城国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采购中心

资金来源

自筹

服务期限

开工令下达后 30个日历天

服务内容

桃花青年公寓外墙粉刷层空鼓、开裂和脱落等问题维修,具体维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336219.92元

报价方式

1.本项目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336219.92元), 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

2.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交通费、通讯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委托方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各种风险,谨慎报价。

3.特别提醒:本项目所报价格为含税价,如优质采平台报价端口显示内容和竞价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竞价方式

竞价-平均值

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60%,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0%,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公告时间及竞价材料递交

时间

公告期: 2026年 07 月 03 日始至2026年07 月 08 日上午9:00止。

递交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 07 月 08 日9:00

询问截止时间

( 1) 时间: 2026 年 07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 2)形式: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提交。

( 3)供应商请注意: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竞价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二、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

2、供应商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供应商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①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②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 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4、供应商业绩要求: 提供一个自 2023年 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业绩。

注 ;需提供 合同协议书,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认可。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三、注意事项

(一)意向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就项目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完成报名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服务范围并认可相关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意向方的最终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提供工程、服务和货物的全部费用,此报价是指完成该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综合价格,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综合总价进行变更,请自行考虑本项目报价风险,谨慎报价。

(三)意向方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的,委托方不承担责任。

(四)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四、成交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1. 成交 人 确定方式: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 1-3名竞得候选人 (注:本项目仅推荐 1名) ,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成交价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2. 如递交符合要求报价材料的意向方家数不足三家的,采购失败 。

五、意向方参与方式

交易主体库及项目登记

( 1)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意向方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竞价的,责任自负。

( 2)报名单位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及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 3)参加本次竞价的意向方需熟悉竞价规则及意向方法,并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做好准备进入竞价大厅等待竞价开始,若由于意向方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因意向方计算机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竞价或竞价失误,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4)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 5)潜在投标人/竞价人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租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竞价活动的,责任自负。

( 6)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竞价文件。本项目的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转让方/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 /竞价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意向方须递交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

2.服务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

3.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3-1、3-2)(注: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发投标人)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4)

5. 资质证书 ( 供应商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要求详见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6.供应商业绩( 要求详见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注:

1.以上所有 材料须制作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上传。(意向方可将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个 PDF上传)

2.以上材料须按竞价文件要求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3.项目评审时仅按各供应商提供的“附件 3-1:报价单”中填报金额计算成交人,并对成交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

如复核后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不推荐为项目成交人,评审小组按竞价文件要求重新推荐成交人,并按上述内容重新复核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此类推,直至推选出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成交人为止。

交易保证金

1.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

2.金额:人民币4200元(其中200元为电子交易服务费,售后不退)

3.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 07 月 08 日09:00止。

缴纳账户为: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

开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6232594999000548535

缴纳须知:

1.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在合同签订并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报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3.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经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代理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 5)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 6)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

5.电子交易服务费用采用虚拟账号,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一笔转入) ,如优质采平台保证金端口显示内容和竞价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栋2楼3212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领取 。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12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控制价)编制审核费

1.项目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附件1收取,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控制价)编制审核费下列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附件2),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

3.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

七、其他说明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齐钊,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祖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12室)

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附 件 1

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计算方式计算:

附件 2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计算方式计算,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收取。

例如:某项目中标金额为 6000.00 万元,工程类型为建筑工程,计算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金额如下:

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6000.00 万元 ×( 0.25%+0.11% ) = 21.6 万元

意向方须递交的竞价材料: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服务承诺

致: 合肥信服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的竞价公告,我方承诺如下:

1.按项目竞价公告规定提供服务的报价见报价表,如确定我方为成交人,我方承诺愿意按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如不缴纳代理服务费,我公司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2.我方根据项目竞价公告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项目单位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工作,并通过项目单位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项目竞价公告,包括项目竞价公告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项目竞价公告,并对项目竞价公告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4.我方同意从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日期起遵循本项目竞价公告,并在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合同签订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声明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且 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同意成交后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或不满足项目要求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要求我方承担相关损失。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

7. 我单位在本项目 中 拟任的 项目经理,郑重承诺 如下 :

( 1 ) 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 投标 而造假的行为。

( 2 ) 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 中标 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 3 ) 本人承诺,一旦 成交 ,将严格按照 竞价 文件 规定履约。

( 4 ) 本人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8.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意向方电子签章:

日期:

附件 3-1:报价单

桃花青年公寓外墙维修工程报价单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 (意向方全称)遵照《桃花青年公寓外墙维修工程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2026PHGQ352 )的条款和条件,愿意以 人民币 元 的价格参与竞价,并承诺于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确认书》。

意向方(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报价要求:

1.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2.报价单中报价金额大写小写均可,建议填写小写。

3.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竞价无效。

4.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附件 3-2: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发投标人文件)

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意 向 方: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系 (意向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意向 方 :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意向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项目竞价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竞价有效期期满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意向 方 : (意向方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 人 :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附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 资质证书 ( 供应商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要求详见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2.供应商业绩(要求详见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工程维修合同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发包人( 甲方 ) :

承包人( 乙方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权责清晰原则,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 名称: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合同工期 :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日历天。

第二条 保修及维修

2.1 质保期:

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按以下标准要求执行:

(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 3)装修工程为2年;

(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 7)保温工程5年;

( 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特殊情况下均为1年。

2.2 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施工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单位要求维修的,自接到业主单位通知之时起(包括电话通知)24小时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到场维修处理,否则业主单位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及对业主的损失赔偿费用全部将从成交供应商的项目费用中予以扣除。

第三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3.1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本价款为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清运、包验收、包质保固定总价,除双方书面签证变更外,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3. 2 付款方式:

3. 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和义务:

( 1)开工前 3 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数据文件、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作业面移交;

( 2)有权全程监督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对不合格工序要求乙方限期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 3)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

( 4)按约定节点支付工程款项;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 1)严格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国家规范、甲方要求施工,如需调整施工方案,提前 3 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变更方案,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可实施;

( 2)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主动报甲方查验品牌、合格证、检测报告,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已使用不合格材料须全部拆除更换,工期不予顺延;

( 3)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如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侵权或意外安全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 4)工程完工后自行清理全部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未清理完毕甲方有权拒绝竣工验收;

( 5)未经甲方书面盖章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本工程,不得转让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及经双方协议一致外,乙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 约金。

5.2 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按一年期 LPR 利率标准计算违约金。

5.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并通过甲 方验收合格,否则,每延误 2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 额 5 % 的违 约 金。逾期超过 5 天的 ,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担合同 总额 20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5.4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后, 乙方应当在 5 日内清场撤离,如迟延 撤离,每迟延 1 日,乙方应当向甲 方承担 5000 元的场地占用费(或物品保管费 ), 逾期 5 天,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清场,乙方损失自行承担,清 场费 用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不持任何异议。如乙方迟延清场导致工期迟延从而使甲 方向第三方迟延交付的,甲方向第三方支付 的迟延交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向乙方 另行追偿。

5.5 对于需备案的合同,因任何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都应当自合同解除之 日起 3 日内配合甲方到合同备案部门撤销备案,乙方逾期或拖延履行配合义务的, 应承担合同总额每 日 5 %的违约金。

5.6 若因乙方违反合同义务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损失承 担全额 赔偿责任。同时, 对乙方违约金、扣罚以及赔偿款, 甲方均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 的 款项及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5.7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的,经甲方书面催告 5 日内仍不纠正的, 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 5 %/项/ 日 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带来其他损 害的,乙方还需另行赔偿。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地震、洪水、台风、暴雪、政府管控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6.2 发生不可抗力一方须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7 日内提供官方有效证明文件;双方根据影响程度协商工期顺延、部分免责或终止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3 不可抗力消除后,乙方应 3 日内恢复施工,未及时复工造成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保密条款:双方皆对本合同及在合 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事务 负有保密责任。若违反本条约定,则违约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 成的一切经 济 损失。

8.2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 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已代为赔偿并支付的, 甲方有权单方从应付乙方的 费用中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偿,对此乙方承诺不持任何异议。

8.3 乙方须遵守国家及地方劳动法律、法规, 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并缴纳 相应保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对此 , 甲方有权单方从应付 乙方的费用中直 接扣划相应款项代为支付被拖欠和被克扣的乙方工人工资等费用,对此乙方承诺 不持异议。

8.4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调整、营销计划等单方解除(终止)合同,但须向乙方 支付已按时安装且安装质量获得甲方书面确认的 部分的合同价款,除此以外 , 乙 方承诺甲方无需再承担其他任何的费用。

8.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包含但不 限于转委托、债权转让等。否则 ,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本合同,对于乙方已完成甲方 认可的工作,由甲方据实结算,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8. 6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本合同签订之前就本合同事项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及甲方对乙方 所作的任何承诺、确认、保证等与本合同不一致(违反或超出本合同约定)的, 均 以本合同为准。除本合同(协议)另有约定外,甲 方发送、递送给乙方的任何 资 料、函件、文件及承诺、确认、保证等均须由甲方按内部审核程序审核并加盖 甲 方公章后方可生效。若无甲方加盖公章的资料、函件、文件 及所谓承诺、确认、 保证 等一律无效,均不得作为结算、付款和责任认定依 据。事后若未经甲方书面 盖章 追认,任何一方或双方持有的此类资料、函件 、文件和所谓承诺、确认、保 证等, 对结算、付款和责任认定均无任何约束力。资料 、函件、文件及所谓承诺、 确认和保 证等,对结算、付款均无任何约束力。。

8. 7 通知条款

( 1 )甲方和乙方确认按以下列明的地址 发送通知:

甲方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

收件人:

联系电话:

( 1 ) 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在变更之日起三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 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

( 2 )通知可以专人手递方式、特快专递方式及挂号信方式等。以专人手递 方 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 日,以对方的签收文 据为发送凭证。以 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以通知交予快递公司后第 5 日为收悉 日,以交寄记录作为 发送凭证。以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寄信回执作为发送凭证。

( 3)乙方确认,在工程施工期间( 自开工 日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 日 ), 本 项目工程所在地是乙方的有效通知地址之一。甲方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 下的通 知 张贴于该项目工程所在地的门窗或墙面上,该通知一经张贴即视为已经向乙方 送 达通知,且乙方已于通知张贴当日知悉通知内容。

( 4 )乙方自愿选定本条列明的地址作为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进入 诉讼程序后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若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将在三 日内 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因未及时告知导致法律文书 送达不能的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

8. 8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自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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