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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宜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蓝鲸湾二次供水改造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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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蓝鲸湾二次供水改造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010FJ26SG0310

招标公司: 芜湖宜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供水改造施工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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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蓝鲸湾二次供水改造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

WH010FJ26SG0310

标段名称

蓝鲸湾二次供水改造施工项目

标段编号

WH010FJ26SG031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宜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1座8-9层

联系人及电话

徐工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S5#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胡桂蓉、陈佳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无为鑫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1553420.78

项目负责人

曹月云

证书编号:皖23420查看完整信息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帝旺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1553112.4

项目负责人

王跃辉

证书编号:苏232181823518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德矿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1553000.12

项目负责人

方英

证书编号:皖23420查看完整信息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曦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芜湖苞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α:0.26、β2:0.53

2、评标基准价:11553117.91元

3、安徽林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人工低于158元/工日,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唯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高于参考价,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4、无为鑫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帝旺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德矿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湾池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齐楚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纪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轩赫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煜城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虔志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聚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西之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洁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久业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雄雁建设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相等,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5、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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