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及相关管理办法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6-29
项目名称: 安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及相关管理办法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安庆市商务局
采购标的物: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及相关管理办法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为做好安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实施方案修改完善、配套管理办法编制及上报备案工作,现 就 开展本项目咨询服务公开比选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及相关管理办法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 10万元,报价超出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服务依据及内容
依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16号),结合安庆实际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核心服务内容:
1. 调研摸底与政策研究
摸排全市商贸流通、生活必需品保供、农村商贸体系、骨干流通企业培育、再生资源回收等发展底数,梳理堵点短板并分析成因;精研试点政策要求,明晰我市发展定位、功能方向与产业特色;开展重点领域、区域补充调研,采集最新数据实情,支撑方案修订。
2. 实施方案修改完善
对照国家政策与地方实际,评估梳理现有实施方案,修订优化现状分析、问题研判、总体思路、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等核心内容;按商务部、财政部格式规范打磨文本,协助完成定稿、报送备案全流程工作。
3. 项目梳理与上报备案
协助指导各县(市、区)、相关企业梳理储备试点项目;复核优化项目清单,确保契合政策支持方向;配合完成项目敲定、材料汇编整理及上报备案。
4. 政策培训与全过程咨询
面向市直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培训,解读申报条件、支持方向、编制及修订要求;全程答疑商务部门、实施企业工作疑问,协助市商务局、财政局精准把握上级政策口径。
5. 配套辅助工作
配合完成方案备案所需资金、项目管理等配套材料编制准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转包、分包。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商务部、财政部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并报送备案为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履约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与服务能力;
3. 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信用记录良好;
4. 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5. 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其他要求。
三、采购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公开比选,资质合规、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单位;并列最高分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重新组织比选。
(二)评审标准
序号
分值属性
评审标准
说明
1
项目实施方案( 30 分)
主观分
一档(1- 10 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残缺、可行性差、针对性弱,难以满足需求;
二档( 11 - 20 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需求,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性和针对性一般;
三档( 21 - 30 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详尽、条理清晰、严谨合理,均有具体、可操作的推进计划,有很强的针对性。
2
实施人员配置(15分)
客观分
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进行评分:
①人员数量: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3人以上(含3人)的得 3 分,5人以上(含5人)的得 5 分,3人以下不得分;
②人员分工:人员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10 分;比较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不能满足需求的不得分。
3
进度控制(10分)
主观分
一档(1-4分):进度控制计划基本完整,但可行性一般;
二档(5-7分):进度控制计划合理,有明确的节点安排;
三档(8-10分):进度控制计划详细具体,有风险应对预案。
4
成功案例(30分)
客观分
202 3 年 1 月1日 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针对商贸流通领域(包括县域商业体系、生活必需品流通应急保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三新试点等)中央财政资金项目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等的,每个案例得3分;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的,每个案例1分。最高得分30分。
5
报价(1 5 分)
客观分
以供应商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综合得分
=1+2+3+4+5
四、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节点、金额、履约要求等,以签订正式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价提交要求
1. 截止时间:2026年7月 1 日1 2 :00,逾期、未密封、材料不全视为无效;
2. 提交材料(装订密封、每页/封口加盖公章)
①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开展本项工作服务方案、阶段推进计划及人员安排等) ;
②报价 函 ;
③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资质材料;
④为政府部门提供同类咨询服务业绩佐证材料(无则可不提供);
3. 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送达或邮政EMS邮寄至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B区5022室;文件提交即视为认可公告全部要求,不可撤回,将纳入合同组成;
4. 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六、其他事项
1. 供应商须保证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弄虚作假取消参选/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庆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价函
安庆市商务局
2026年 6 月 29 日
附件: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