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及交工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6-29
项目名称: 2026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及交工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010GL26JC0285
招标公司: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2026 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及交工检测
项目编号
WH010GL26JC0285
标段名称
2026 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及交工检测
标段编号
WH010GL26JC0285 0 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芜湖城泊大楼 7楼
联系人及电话
芮立鹏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君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宇培幸福时光 S1#写字楼506室
联系人及电话
丁文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 6 年 06 月 25 日 10:45:00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盛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取得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投标费率
75%
项目负责人
姓名:韦海波
资质证书名称: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032857
工期
合同签订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束(约 360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合肥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
护工程第三方检测( 2标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合肥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
护工程第三方检测( 2标段)
投标人业绩获奖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百润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取得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投标费率
70.8%
项目负责人
姓名:宗浩宇
资质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公路)检师 0601917Q
工期
合同签订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束(约 360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2022-2024年度在建高速公路(含过江
通道)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扬州市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扬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检测
、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查项目
投标人业绩获奖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取得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投标费率
71.9%
项目负责人
姓名:郑建交
资质证书名称: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001507
工期
合同签订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束(约 360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省隰县至吉县段路面、桥隧、交安、机电等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服务 JC001标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G18 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工验
收试验检测
投标人业绩获奖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 山东高速路桥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百润检测有限公司、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天域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双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建科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同纳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建翔工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盛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江西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交智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国通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致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立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重庆德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贵州省质安交通工程监控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评标基准价为:79.87%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