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繁昌区平铺国有二轻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平片区)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6-26
知了商机大师:让 AI 每天把值得投的项目和打法送到你面前

项目名称: 繁昌区平铺国有二轻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平片区)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120SZ26SJ0311

招标公司: 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平片区设计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免费查看原文

项目名称

繁昌区平铺国有二轻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平片区)设计

项目编号

WH120SZ26SJ0311

标段名称

繁昌区平铺国有二轻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平片区)设计

标段编号

WH120SZ26SJ0311 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五华山路 105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佳伟 1 521245324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 4楼

联系人及电话

黄泽家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 0 6月2 5 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测绘乙级(包含工程测量 )

投标费率

81.3 %

项目负责人

姓名:刘斌

资质证书名称 :建筑设计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

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10100415、20073400377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 60日历天(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绘制完成)。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经开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2.2024年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经开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2.2024年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绘甲级

投标费率

81.7 %

项目负责人

姓名:刘海洋

资质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高级工程师职

称证

证书编号: 20214201721、4401002128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 60日历天(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绘制完成)。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中山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2.东至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中山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2.东至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测绘乙级包含工程测量

投标费率

81.2 %

项目负责人

姓名:梁卫林

资质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183302406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 60日历天(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绘制完成)。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临湘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2.博罗县城富华花园等23个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临湘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2.博罗县城富华花园等23个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基准价: 81.4 %

2、样本值单位: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

AI AI赋能招投标全流程 从找项目到投标,AI 全程帮你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