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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村医意外伤害险(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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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宣州区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村医意外伤害险(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XZQ-CG-CS-2026029

招标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标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中心支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医疗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村医意外伤害险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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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村医意外伤害险(四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ZQ-CG-CS-2026029

二、项目名称: 宣州区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村医意外伤害险(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越大道以北、景德路以东(鸿运商务楼)

成交金额: 595600.00 元

评审报价: 595600.00 元

评审得分: 95.1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宣州区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村医意外伤害险(四次)

服务范围: (一)宣州区村级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宣州区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共 179个;(二)村医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宣州区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村医,共约293名。

服务要求: (一)宣州区村级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采购预算价: 250元/个*月,参保数为179个,采购金额共约53.7万元/年,该价格即为响应报价,不得调整;

1.保险对象:宣州区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共179个。

2.保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3000元,即每月250元。

3.保额:各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限额或年度累计赔付不低于40万元。(最高理赔保额做如下注明:1.各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最高理赔保额和各村级卫生室年度累计最高理赔保额为同一报价(供应商所报的最高理赔保额是单次最高理赔保额也是年度累计理赔保额);2.若某个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金额达到中标的最高理赔保额后,该村卫生室年度保额用完,该年度将不再受理理赔案件;3.各村级卫生室年度累计理赔金额未达到年度累积最高理赔保额时,理赔次数不受限制,直至达到最高理赔保额后该年度将不再受理理赔案件。

4.赔偿认定:①2万元(含)以下:村卫生室与患者签订赔偿(补偿)协议即为认定;

②2-5万元(含):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办事处参与调解签订赔偿(补偿)协议即为认定;

③5万元以上:医学或司法鉴定、诉讼、区卫健委或市医调委参与调解等方式协调或判定的数目即为认定。

5.免赔条件:除赔偿认定的条件外,不得有其它免赔条款。

6.免赔基数:1000元或赔偿额的5%,以高者为准。

7.赔偿时限:2万元以下,3天内赔偿到位;2-5万元,5天内赔偿到位;5万元以上,7天内赔偿到位(以签订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时间计算)。

8.保险期限:1年(合同一年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每年度末根据当年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依考核结果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9.统采分签:区卫健委负责招标采购,中标公司与各村卫生室分别签保单。

10.付费方式:保费分两次付款,每年度(2026-2028年度)6月15日-30日付50%,另外50%于(2026-2028年度)12月15日-31日付清。

11.其它规定:赔偿金额经协议或诉讼等方式确定后,村卫生室需在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在赔偿时限内及时赔付,超过赔偿时限7天的,区卫健委在保费中扣除先行垫付。保期内有3次超赔偿时限的,下年度不得参与宣州区一体化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投标。

(二)村医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预算价: 200元/人*年,参保人数约为293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采购金额共约5.86万元/年;该价格即为响应报价,不得调整。

1.保险对象:宣州区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村医,共约

293名。

2.保费:每个村医每年200元。

3.保额:(1)意外死亡伤残保险每人最高保额不低于40万元。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最高保额20000元。

(3)意外伤害住院定额补贴每天100元,每月3000元,最高每年累计给付180天,计18000元。

4.理赔时限:在材料齐全,金额协商一致的前提下:5000元以下的案件,1个工作日内赔付;5查看完整信息元的案件,5个工作日内赔付;2查看完整信息元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赔付;50000元以上的案件,10个工作日内赔付。

6.保险责任

( 1)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残疾程度的给付比例按国家最新标准计算。

( 2)住院定额补贴天数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

( 3)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按医保报销后100%赔付。

( 4)根据村医的职业特点,发生意外事故后允许在乡镇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合法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服务时间: 1年(合同一年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每年度末根据当年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依考核结果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 (一)宣州区村级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采购预算价: 250元/个*月,参保数为179个,采购金额共约53.7万元/年,该价格即为响应报价,不得调整;

1.保险对象:宣州区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共179个。

2.保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3000元,即每月250元。

3.保额:各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限额或年度累计赔付为600万元。(最高理赔保额做如下注明:1.各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最高理赔保额和各村级卫生室年度累计最高理赔保额为同一报价(供应商所报的最高理赔保额是单次最高理赔保额也是年度累计理赔保额);2.若某个村级卫生室单次医疗纠纷(事故)补偿(赔偿)金额达到中标的最高理赔保额后,该村卫生室年度保额用完,该年度将不再受理理赔案件;3.各村级卫生室年度累计理赔金额未达到年度累积最高理赔保额时,理赔次数不受限制,直至达到最高理赔保额后该年度将不再受理理赔案件。

4.赔偿认定:

①2万元(含)以下:村卫生室与患者签订赔偿(补偿)协议即为认定;

②2-5万元(含):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办事处参与调解签订赔偿(补偿)协议即为认定;

③5万元以上:医学或司法鉴定、诉讼、区卫健委或市医调委参与调解等方式协调或判定的数目即为认定。

5.免赔条件:除赔偿认定的条件外,不得有其它免赔条款。

6.免赔基数:1000元或赔偿额的5%,以高者为准。

7.赔偿时限:2万元以下,1天内赔偿到位;2-5万元,3天内赔偿到位;5万元以上,5天内赔偿到位(以签订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时间计算)。

8.保险期限:1年(合同一年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每年度末根据当年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依考核结果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9.统采分签:区卫健委负责招标采购,中标公司与各村卫生室分别签保单。

10.付费方式:保费分两次付款,每年度(2026-2028年度)6月15日-30日付50%,另外50%于(2026-2028年度)12月15日-31日付清。

11.其它规定:赔偿金额经协议或诉讼等方式确定后,村卫生室需在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在赔偿时限内及时赔付,超过赔偿时限7天的,区卫健委在保费中扣除先行垫付。保期内有3次超赔偿时限的,下年度不得参与宣州区一体化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投标。

(二)村医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预算价: 200元/人*年,参保人数约为293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采购金额共约5.86万元/年;该价格即为响应报价,不得调整。

1.保险对象:宣州区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村医,共约293名。

2.保费:每个村医每年200元。

3.保额:(1)意外死亡伤残保险每人最高保额为55万元。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最高保额50000元。

(3)意外伤害住院定额补贴每天100元,每月3000元,最高每年累计给付180天,计18000元。

4.理赔时限:在材料齐全,金额协商一致的前提下:5000元以下的案件,1个工作日内赔付;

5查看完整信息元的案件,3个工作日内赔付;2查看完整信息元的案件,5个工作日内赔付;50000元以上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赔付。

6.保险责任

( 1)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残疾程度的给付比例按国家最新标准计算。

( 2)住院定额补贴天数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

( 3)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按医保报销后100%赔付。

( 4)根据村医的职业特点,发生意外事故后允许在乡镇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合法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振、高慧勤、李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

2.金额: 71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阳德西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 、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 8幢4号,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阳德西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 8幢4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 17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主要 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7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6-06-24 16:36:34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6-06-24 16:56:27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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