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1,2,3,4,5号线图书馆站,海棠站等智能终端水机器经营权转让(2026-2028年度)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6-06-24
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1,2,3,4,5号线图书馆站,海棠站等智能终端水机器经营权转让(2026-2028年度)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能终端水机器经营权转让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1、2、3、4、5号线图书馆站、海棠站等智能终端水机器经营权转让(2026-2028年度)
2.转让底价:首年700350元
3.交易方式:线下竞价
4.交易日期:2026年6月23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合肥市轨道交通1、2、3、4、5号线图书馆站、海棠站等智能终端水机器经营权转让(2026-2028年度)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1.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茄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人民币首年柒拾万零叁佰伍拾元整(¥700350.00元)
2.公示期: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
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