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凤阳县淮安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6-23
项目名称: 凤阳县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凤阳县淮安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凤阳县明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改善人居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凤阳县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凤阳县淮安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3 16:37 信息来源: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凤阳县 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凤阳县淮安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 2025年改善人居项目-凤阳县淮安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czfygc202605-008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明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政务新区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孙书记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定远路 124号御湖华庭10幢124号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
朱婉茹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 06 月 22 日 08时 3 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鸿之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费率(%)
15339656.17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方凯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22202216095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 历 天)
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德邦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费率(%)
15339870.92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钱磊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费率(%)
15340796.00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江泽键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022202213331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 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 休息 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 休息 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规定标准的 100%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03024 元;专家评审费: 3620 元;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定远路 124号御湖华庭10幢124号商铺 ;联系人: 朱婉茹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书面提起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 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