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合肥市分公司2026年某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6-18
项目名称: 安徽铁塔合肥市分公司2026年某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04-14-04A-2026-D-F-D12444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慧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安徽铁塔合肥市分公司 2026 年某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铁塔合肥市分公司 2026 年某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04-14-04A-2026-D-F-D1244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受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 委托 , 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 2026 年 06 月 16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标包 1 共 5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经评审:
【合肥华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鹏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标包 2 共 4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经评审:
【合肥诚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汉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包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1 )单位名称: 合肥华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KCME3L3U );
( 2 )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 3617300.00 元;
( 3 )质量 / 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要求;
( 4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并交付验收;
( 5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不涉及 ;
( 6 )资格能力:【 合肥华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 1 )单位名称: 四川鹏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241J );
( 2 )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 3329756.00 元;
( 3 )质量 / 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要求;
( 4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48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并交付验收;
( 5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不涉及 ;
( 6 )资格能力:【 四川鹏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标包 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1 )单位名称: 合肥诚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918T );
( 2 )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 644000.00 元;
( 3 )质量 / 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要求;
( 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个日历天(含)内完成平台开发并交付使用;
( 5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不涉及 ;
( 6 )资格能力:【合肥诚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 1 )单位名称: 汉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341N );
( 2 )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 643483.00 元;
( 3 )质量 / 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要求;
( 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个日历天(含)内完成平台开发并交付使用;
( 5 )项目负责人姓名: 不涉及 ;
( 6 )资格能力:【 汉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否决投标情况
标包 1 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实质性响应”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四)其他
公示期: 2026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6 年 06 月 22 日。
发布媒介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 - 其他阶段 - 项目异议”模块提出】 /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异议项目名称、标包 / 段(如有);
( 3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 )提出异议的日期;
3.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5.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梦元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接收邮箱: ahttgc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