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专业转专业工作方案
- 2026-06-17
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专业转专业工作方案
招标公司: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采购标的物: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专业转专业工作方案
项目地区:安徽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优化专业生源结构,合理匹配师资、实训设备等教学资源,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与专业适配需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安徽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版)》(皖职大〔 2026 〕 26 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 集成电路 工程技术专业办学承载能力、现有生源规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总量严控的原则,规范转专业全流程管理,保障转专业工作有序、合规开展。
一、总体说明与接收计划
我院 集成电路 工程技术专业 2025 级 现有在读学 生 1 96 人,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承载力、实训工位、师资配比等办学条件,核定本专业最大在册学生总人数为 20 0 人,实行 “ 转出、转入动态总量管控 ” 模式。
专业最终在册总人数计算公式:最终在册人数= 现有总人数-本专业转出人数+外专业转入人数,全程严格锁定总人数不超过 20 0 人,严禁超规模招生、超编转入。本次初始空余名额为 4 人,若本专业有学生成功转出,将等额增加转入名额,根据实际转出人数动态核定当期转入招生名额。
二、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转专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次转专业全部工作。组长由学院 书记、 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 教研室主任 、骨干教师、专职辅导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定工作方案、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组织专项考核、核定录取名单、公示结果、处理工作异议及突发问题,全程监督工作合规落地、存档备查。
三、转专业申请条件
所有申请转入 集成电路 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与后续考核:
1. 具有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正式学籍的 2025 级在校本科生 (物理类专业) 。
2. 学生入校以来全部课程平均成绩 专业排名 30% 以内。
3 .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四、考核内容
本次转专业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 在满足(三 2 )条件基础上, 结合学业基础、专业认知 两个 维度综合评价,择优筛选适配生源,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学业基础考核( 4 0 分)
以学生入校以来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为评分依据,由教务处统一调取官方成绩台账核算 , 无挂科记录为基础准入评分前提。
(二)专业认知面试考核( 6 0 分)
由专业骨干教师组成面试评委组,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考核。考核内容涵盖 集成电路 行业发展趋势、 电工物理基础 、 芯片制造常识 、 转专业动机、 未来学业与职业规划等内容。重点考察学生专业认知程度、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学习主动性与专业适配度。
五、考核方式
本次转专业考核采用资格初审+ 综合考评的分层考核方式,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1. 材料初审:学生自主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学业成绩单、综合素质证明等材料。学院领导小组对照申报条件逐一审核,筛选符合条件考生,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2. 分项考核:学业成绩实行客观数据计分,无人工干预;专业面试采用线下统一考核模式,统一考核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多名评委独立打分,去除极值后取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保证考核公平性。
3. 全程监督存档:学院纪检人员全程监督考核全过程,所有报名材料、评分表、面试记录、成绩台账统一整理归档,接受学校及师生监督。
六、录取规则
本次录取严格遵循 “ 总量严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动态核算 ” 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1. 动态名额核算:正式考核前,统一统计本专业申请转出学生人数,按照公式(可转入名额 = 20 0-1 9 6+ 转出人数)核定当期最终转入名额,严格锁定专业总人数不突破 20 0 人上限。
2. 总成绩排序录取: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分(学业成绩 + 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根据核定转入名额依次录取。
3. 同分优先级规则:总分相同时,以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一致时,以学业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4. 淘汰与补录规则:综合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者直接淘汰;合格考生人数不足名额的,按实际人数录取,不超额补录;拟录取学生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的,可按排名顺延补录一次,补录后总人数不得超上限。
5. 资格否决规则:申报材料造假、考核作弊、隐瞒违纪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及录取资格,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6. 公示审批规则:拟录取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正式办理学籍转专业手续。
七、学籍管理与学业安排
编入年级: 原则上编入同年级(2025 级)。
培养方案: 成功转入的学生,须严格按照 集成电路 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须按学校规定补齐原专业与本专业的差异课程及缺失学分。
学分认定: 原专业已修且内容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 ≥80% 重合度)的,可申请免修;内容相近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是否转换成绩;未修或需重修的课程,由学院统一安排随下一年级重修。
学费标准: 自转入学期起,按照 集成电路 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缴纳。
八 、工作要求与附则
1. 本次转专业工作所有环节全程公开透明,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馈。
2 . 成功转出本专业的学生,即刻解除本专业学籍管理,不再占用本专业招生名额及办学资源。
3 .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转专业工作,由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学院
202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