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区路灯广告位20年经营权拍卖
- 2026-06-16
项目名称: 濉溪县城区路灯广告位20年经营权拍卖
项目编号: SXQT-26012
招标公司: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路灯广告位
项目地区:安徽 淮北
濉溪县 城区路灯广告位 20年 经营权拍 卖 公告
项目编号: SXQT-26012
受濉溪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 “转让人”)的委托,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对其拥有的濉溪县城区路灯广告位20年经营权以拍卖(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淮北产权交易平台)的方式公开交易。
转让人 承诺本次 拍卖 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 标的 介绍
单位:万元
拍卖 标的
数量
评估值
( 20年经营权 )
竞拍保证金
濉溪县城区路灯广告位 20年经营权
7871个
4511
50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 濉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 同意。
三、标的经营权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淮世诚评报字 [2026]028号评估报告 ,该评估结果已得到 转让人 的确认 。
四 、 竞拍人 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竞拍人须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拍: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标的成交后, 受让人应 在公示期结束后 3 日内与 转让人 签订《 转让 合同》 ,并在合同生效 5日内 将 成交价款 汇入至 转让人 指定账户, 先付款后使用。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款项的,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转让人 有权收回标的,进行下一次 拍卖 。
4 、 瑕疵告知: 竞拍人 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 拍卖 标的,就 拍卖 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 转让人 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名的 竞拍人 视同已实地踏勘 拍卖 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5、项目资产包括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经营期限内,受让人拥有本项目新建及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形成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经营期满后,受让人应按照约定的机制、流程和资产范围,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无负担、无损地移交给转让人。
6、本项目经营期内,转让人监督受让人的建设进度和质量;依法协助受让人做好项目施工外部环境协调工作;受理公众对广告经营者的投诉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7、受让人必须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建设方案必须符合我县城市规划及景观设计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设方案必须和相关部门沟通,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8、(1)针对本项目涉及的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点位,受让人享有包括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唯一性、独占性、排他性权利。
( 2)受让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并实施本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向广告公共资源的使用者收取费用。在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完好的移交给转让人。
( 3)本项目经营期满后,转让人收回后有权重新确认新的运营商。在相同条件下,受让人拥有优先续约权。
( 4)受让人负责项目涉及的所有的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巡查、安全检测等监管措施的落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督促广告经营者履行规定的其他义务,保证广告经营者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在经营期间因户外广告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不得改变广告位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广告位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 5)对广告经营者违反有关户外广告、市容和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受让人应当制止,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其与广告经营者签订的协议规定追究广告经营者相关责任。
( 6)受让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要求,指导协调广告经营者无偿刊播公益广告,确保不低于30%的广告资源用于公益宣传。
9、受让人必须服从转让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受让人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转让人及相关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权限做出相应处罚,涉及罚款由受让人补缴。
10、在经营期限内,因经营一方严重违约原因,导致受让人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义务,在与转让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终止协议,资产回购价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合理确定。若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双方协商提前终止,资产回购价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11、受让人应根据要求制订本企业户外广告设施发展规划及远、近期投资计划,自行筹集资金投资建设、改造户外广告设施。受让人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12、由受让人负责投资建设的设施,在经营期限内,受让人享有该设施唯一性、独占性和排他性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经营期满后,本项目下所有设施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均无偿移交给转让人。
13、经营权期限届满后,转让人无偿收回项目经营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移交给转让人的日期为经营权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
14、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转让人 提供的《 转让合同 》。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6月23日。
六 、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1、 标的展示: 2026 年 6 月 16 日 — 2026 年 6 月 23 日;
2、 答疑时间: 2026 年 6 月 23 日 09:00 在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答疑。
七 、 拍卖 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6 月 23 日 17:30止; 报名地点: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 拍卖 时间: 2026 年 6 月 24 日 09:00
3、 拍卖 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淮北产权交易平台)
八 、 竞拍须知
1、 竞拍人 应于公告期内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淮北产权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材料详见附件(竞买人 报名须知 ),平台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并按本公告约定 缴纳 竞 拍 保证金。
1.1 企事业法人须上传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
2、 交易方式和交易流程
2.1 本项目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淮北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拍卖,实行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 受让人 。 竞拍人 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 缴纳 竞 拍 保证金后,方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淮北产权交易平台拍卖系统进行有效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及《 拍卖 须知》。
2. 2 受让人 应于拍卖会结束当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结束后 3日内与 转让人 签订《 转让合同 》。
3、 符合竞拍资格的竞拍人须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至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缴纳。
竞拍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 号
2250087查看完整信息
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金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自身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相关责任由竞拍人自行承担。未成交竞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本次拍卖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账户退还。
九、联系人
转让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濉溪县岱河路合欢家园一期 28栋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拍卖人信息
名称: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帝景大厦 5楼
联系人:王女士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