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部分房产及7处自动售卖机场地整体出租
- 2026-06-15
项目名称: 巢湖学院部分房产及7处自动售卖机场地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0920
招标公司: 巢湖学院
采购标的物: 自动售卖机场地整体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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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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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0920
标的名称 巢湖学院部分房产及7处自动售卖机场地整体出租
出租底价 105.3432总价(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483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06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巢湖学院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看完整信息08178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巢湖学院部分房产及7处自动售卖机场地,标的房产部分和场地部分均位于巢湖学院院内。标的房产部分:品味园食堂西侧开水房附近房产,面积约143平方米、老浴室2楼房产,面积约280平方米;标的场地部分:面积共计约60平方米,最多可投放38台自动售货机,位置分别为风雨操场入口处约30平方米,品味园餐厅一楼入口处约5平方米、品味园餐厅二楼入口处约5平方米、品味园餐厅三楼入口处入口处约5平方米、知味园餐厅一楼入口处约5平方米、知味园餐厅二楼入口处约5平方米、知味园餐厅三楼入口处约5平方米。标的整体出租。标的免租金装潢期为一个月。
2、出租标的挂牌价格为3年租金底价之和,标的3年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标的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需提前在工作日时间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在申请承租登记时提交经出租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房产部分仅限用于经营超市。销售的商品包括:日用百货(文化、学习生活用品、文具、小礼品等);各类包装食品、新鲜水果、蔬菜等。标的场地部分仅限用于投放自动售货机,销售商品仅限于瓶装饮料。标的严禁销售酒精、酒精炉、蜡烛、明火照明用具、管制刀具、“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易燃易爆品等(如鞭炮烟花,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及影响校园安全的产品;承租方不得在标的房产中从事餐饮服务(包括现场烹饪各类餐食等)。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文明守法经营。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税务、工商、卫生、防疫、文化、消防等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管理、检查、监督、抽测等,对上述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予以落实,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以下相关规定:
(1)承租方在校内及校门周边开展宣传营销活动须提前向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开展,不得超出标的范围摆放,不得占道经营。
(2)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出租方所在城市同等规模超市同品牌或同类型商品的价格(特价商品除外)。
(3)承租方须保证商品正常供应,承租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有关规定,确保销售商品的卫生和安全,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4)营业时间须服从出租方统一安排,对供货车辆进出路线、时间及工作人员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管理,以保障出租方校园秩序和安全。
(5)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保障出租方校园一卡通、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现金均可作为消费支付结算方式。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接入出租方校园一卡通设备,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经营过程中,通过出租方校园一卡通设备发生的消费结算纳入出租方财务统一管理。校园一卡通的消费金额,学校按月支付给承租方,在次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校园一卡通实际消费金额转账支付给承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充值、储值等预收费卡。
(7)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依法用工,独立承担用工风险责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不得将用工风险转嫁出租方。承租方员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承租方在与员工签订的用工协议(合同)中应注明,一切用工(劳动)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8)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场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不得影响出租方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等秩序。承租方为承租房屋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与供货单位、务工人员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与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租赁期内,承租方须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卫生、秩序、绿化)责任,确保门前责任区内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无乱设摊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无垃圾、污水、污迹等。承租方须做好防鼠、防蝇等措施,所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承租方水表、电表等计量仪表由出租方统一安装,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执行标准及缴纳方式按照出租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因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检修需求或出租方开展的必要检修导致停电、停水的,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如装修、改造需经建筑施工、规划、消防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的,还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施工应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严禁拆改原墙体结构、使用非防火材料,承租方须保证出租标的整体安全,满足使用安全、消防、环保、校园景观规划等要求。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内及承租方返还房屋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安全、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安全、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0、《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出租期限3年。合同采用2+1签订方式;
(2)续签条件。2年合同期满前30日,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从师生满意度、商品价格和质量调查、遵从出租方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评审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竞租文件》。
(1)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项目公告和《竞租文件》(示范文本)要求编制《竞租文件》,《竞租文件》编制及提交、综合评议程序、综合评议评分标准详见公告附件《竞租文件》综合评议说明(以下简称“综合评议说明”)。意向方提交的《竞租文件》应由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并满足项目公告和综合评议说明规定。
(2)意向承租方编制的《竞租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必须包括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以供辨别。《竞租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竞租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竞租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等,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必须将《竞租文件》密封提交,在密封处由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未密封的不予受理。意向承租方可将《竞租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意向承租方名称、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4)《竞租文件》提交(或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1楼,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李经理/方经理,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张经理,查看完整信息。提交(或邮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4、 组织交易方式:
(1)如公告期内仅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则由组织方组织出租方代表进行资格评审,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评审则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中有效响应报价则为协议成交价);
(2)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1名出租方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依据综合评议结果,按综合评议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的,则按照《综合评议说明》中约定确定承租方。
5、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4)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在报价文件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未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1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2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
其他竞价说明 (1)如公告期内仅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则由组织方组织出租方代表进行资格评审,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评审则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中有效响应报价则为协议成交价); (2)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1名出租方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依据综合评议结果,按综合评议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的,则按照《综合评议说明》中约定确定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20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巢湖学院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杨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租赁合同(式样).pdf 巢湖学院部分房产及7处自动售货机场地整体出租项目竞租文件.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