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徽省质检院报废车辆(皖AZJ179)处置竞价成交公告
- 2026-06-12
项目名称: 2026年安徽省质检院报废车辆(皖AZJ179)处置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AHZJ-H20260604
招标公司: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中标公司: 合肥市皖中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报废车辆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2026年安徽省质检院报废车辆 (皖AZJ179)处置竞价
项目编号: AHZJ-H20260604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竞价公告发布日期:
采购日期: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市皖中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丰县吴山镇
成交金额: 2500 元 /吨(大写:贰仟伍佰元/吨)
竞价 小组成员: 阮彪 王昌坤 王超
甲方 名称: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 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 13号
联系人:阮彪 0551- 63356283
公告期限: 202 6 年 06 月 10 日至 202 6 年 06月11 日( 1 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质检院采购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采购室A401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质检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