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2023年科技示范户补助物资(含硫有机无机复混肥)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
- 2026-06-12
项目名称: 关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2023年科技示范户补助物资(含硫有机无机复混肥)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
招标公司: 青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地区:安徽 池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等规定,对2023年科技示范户补助物资(含硫有机无机复混肥)项目拟采取邀请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青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2023年科技示范户补助物资(含硫有机无机复混肥)项目
三、项目内容:含硫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质≧20%;总养份≧16%。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70000元。
五、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3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4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邀请招标对象需从事农资经营,经营许可证上需标明有机肥销售。
六、拟邀请投标单位名称:贵池区旭宏农资经营部、青阳县蓉城镇城北农资经营部、铜陵普济圩现代服务有限位公司
七、公示期限: 2023 年 10 月 24 日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 501 号,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023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