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银河公园售卖亭项目招商结果公示
- 2026-06-12
项目名称: 银河公园售卖亭项目招商结果公示
招标公司: 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安徽美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售卖亭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银河公园售卖亭项目招商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2 浏览次数:15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银河公园售卖亭项目
招 商 方式:公开招 商
招 商 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6月 3 日
招 商报名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 12 日
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候选人名称: 安徽美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候选人报价: 保底金 1100 元 /月 (大写: 壹仟壹佰元整 ) 、经营分成比例 13%
招 商 方: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芜湖路 72号包孝肃公祠牌坊向东30米
联系人 : 瞿 工
联系方式: 0551- 62886185
公示期: 2026年6月 12日起至2026年 6月 15 日
若 参与方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合肥滨湖时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郎溪路与汤岭关路交叉口西南 140米(雍荣府三期S1幢),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 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并非所异议 项目 的 参与方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针对其他 参与 方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