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雨花书院悦书房房屋招租公告
- 2026-06-11
项目名称: 雨花书院悦书房房屋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BHSG-ZTB-2026-19
招标公司: 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雨花书院悦书房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1 浏览次数:12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 项目名称: 包河区巢湖路与银屏路交叉口南 100米沿街1幢雨花书院悦书房部分空间租赁
( 二) 项目编号 : BHSG-ZTB-2026-1 9
(二) 出租方: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二、出租房屋信息和租赁期限
(一)房屋地址: 包河区巢湖路与银屏路交叉口南 100米沿街1幢1-2层雨花书院悦书房部分空间租赁
(二)房屋的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 20 26年12月 31 日 。租期首月不足整月时,租金按照实际承租天数结算,日租金标准按月租金 ÷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三)房屋招租面积: 163.247 ㎡
(四)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
(五)起拍底价: 1959元/月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出租方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前对最高报价人进行查询,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成交人,查询要求如下:
1 )出租方仅通过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最高报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 )出租方仅通过 “ 信用中国 ” 查询最高报价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四、房屋基本情况及特别要求
(一)标的房屋无房产证。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本项目不涉及免租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价前自行踏勘现场并向委托方了解确认出租标的实际范围及相关面积,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过道、大厅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 /早教课程服务/非学科类培训类服务/托育托管服务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用于上述用途之外的任何目的。
承租方如开展非学科类培训,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及营业执照,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内容和规定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培训、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违规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活动,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办学资质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可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因培训质量、收费标准、退费纠纷、合同履行等问题引发的消费者投诉、诉讼或行政处罚的,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对任意方的所有经济赔偿,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所有预缴纳的房屋租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其他声誉损失、经济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赔偿款等),承租方应全额赔偿,且出租方有权进行追偿。
(二)租赁期内,严禁转租(包括部分转租)。
(三)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进行装修改造、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改造,所有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以及不能违反相关法律和市政规定,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承租方自行申报解决消防验收等相关事宜。承租方应自行办理装修改造期间、经营期间所需的各类证件,如因承租方未及时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人根据意向经营业态,须在投标报价前自行向住建(消防)和公安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标的房屋是否能取得相关许可,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不可移动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 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五)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房屋的具体交付时间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承租方未付清全部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消防现状以外的一切改造、维修、更换及申报义务。
(七)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八)租赁期内,承租方如涉及预收费用,因预收款引发退费、投诉、诉讼、经济赔付等全部风险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独自承担。租赁合同终止前 30日为场地移交筹备期,承租方须在该期限内完成全部预收费用清算事宜;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不得以学员课时未销完、预收款项未结清等任何理由滞留场地、拒不撤场,必须按期腾空交还房屋。
(九)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承租方须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依据国家和协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对相关场地实施标准化服务管理,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功能的有效运行。
(十)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做好经营服务场地区域范围的环境卫生清理、垃圾分类等工作,保护好该区域的设施设备,未经出租方认可不得擅自改变现有状况。运营期间,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税务等其他公务上的检查、指导和培训。积极做好合作期限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
(十一)承租方开展经营的营业时间须在悦书房整体运营时段范围内。可在书房营业时间内自主安排营业时段,不得超出悦书房开闭馆时间营业;悦书房运营时段: 10:00—20:00,每周一闭馆。如悦书房营业时间临时调整,出租方将另行书面通知承租方。如遇场馆因参观、接待、活动等特殊情况,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调整营业时间。承租方如遇特殊原因需闭店,应至少提前 3 日与出租方沟通闭店事宜,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二)承租方需在租赁期限内,独立组织并完成不少于 2场公益活动。每场活动的实际参与人数应不低于15人(含)。公益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料、人员、场地、宣传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五、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账户
(一)承租方将租金缴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户名: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 34050查看完整信息74
税号: 91340111MA8Q71X65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
(二)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首期租金,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
(三)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退还。
六、报价要求
(一)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竞价方式,竞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二)低于起拍价,则报价作废。
(三)全体报价均低于起拍价,则项目流拍。
(四)本项目意向承租方须达到 1家及以上,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承租方;如报价出现相同时,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报价不能低于首次报价。
七、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一)
八、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九、报名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6月26日9时30分止。
(二)登录合肥滨湖时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并下载招租文件及相关附件。在投标截止日( 2026年6月26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合肥市芜湖路58号(合肥市包公园清风讲堂会议室),请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
(三)开标时间为 2026年6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芜湖路58号(合肥市包公园清风讲堂会议室)。
(四)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五) 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 http://bhsggroup.cn/ 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上网查询。 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十、对本次招租提出异议及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出租方信息
名称:合肥滨湖时光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 72号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监督部门:合肥滨湖时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一、特别说明
(一)以上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至指定地点。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出租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能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三)在本公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报价文件,出租方将拒绝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及规定地点递交报价文件的意向承租人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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