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部分房产出租标的3:泉山校区浴室北平房西第6间
- 2026-06-10
项目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部分房产出租标的3:泉山校区浴室北平房西第6间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0905
招标公司: 淮南师范学院
采购标的物: 房产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0905
标的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部分房产出租标的3:泉山校区浴室北平房西第6间
出租底价 24480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30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29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
注册地(住所) 淮南市洞山西路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看完整信息17920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部分房产,各标的面积、租金底价、租期详见公告,标的一、标的二竞价保证金均为人民币3万元,标的3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无免租金装潢期。
2、出租标的挂牌价格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标的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三个月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各标的处于【租赁】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须提前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与现场勘查人联系进行现场勘查预约。现场勘查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公告期内每周一、三、五(非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进行现场勘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一仅限用于销售书籍、办公文具、体育用品、电脑配件、打印机耗材、手工工艺品、定型包装食品及饮料;标的二仅限用于经营打印、复印、扫描、照相、摄影摄像、冲洗相片;标的三仅限用于教育培训、办公、干洗店、电脑及手机销售维修、理发、仓储。各标的严禁销售酒精、酒精炉、蜡烛、明火照明用具、管制刀具、“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易燃易爆品等(如鞭炮烟花,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经营现场自制食品,如馄饨、面条、稀饭、炒菜、茶叶蛋、粽子、煮玉米、关东煮、串串香等;不得经营无定型包装食品,如热包子、大饼、烧烤等各类小吃;不得经营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不得经营娱乐、休闲、洗浴、封建迷信项目;不得经营没有经营许可和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及其他有碍相关秩序的行业,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标的1若经营书店,则在经营前须办理书店经营有关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文明守法经营。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税务、工商、卫生、防疫、文化、消防等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管理、检查、监督、抽测等,对上述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予以落实,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以下相关规定:
(1)承租方在校内及校门周边开展宣传营销活动须提前向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开展,不得超出标的范围摆放,不得占道经营。
(2)承租方须保证商品正常供应,承租方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有关规定,确保销售商品的卫生和安全,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3)承租方营业时间须服从出租方统一安排,对供货车辆进出路线、时间及工作人员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管理,以保障出租方校园秩序和安全。
(4)承租方须依法用工,独立承担用工风险责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不得将用工风险转嫁出租方。承租方员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承租方在与员工签订的用工协议(合同)中应注明,一切用工(劳动)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内,承租方须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卫生、秩序、绿化)责任,确保门前责任区内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无乱设摊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无垃圾、污水、污迹等。承租方须做好防鼠、防蝇等措施,所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
6、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承租方水表、电表等计量仪表由出租方统一安装,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执行标准及缴纳方式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因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检修需求或出租方开展的必要检修导致停电、停水的,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9、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场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负全部法律责任。承租方为承租房屋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与供货单位、务工人员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与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门头、广告牌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等)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如装修、改造需经建筑施工、规划、消防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的,还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施工应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严禁拆改原墙体结构、使用非防火材料,承租方须保证出租标的整体安全,满足使用安全、消防、环保、校园景观规划等要求。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租赁期内及承租方返还房屋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安全、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安全、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3、《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4、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5、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非原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5、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4)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5)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
2、出租方来函所列自然人/企业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所列自然人/企业法人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查看);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10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2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线上一次性报价操作指引、须知、报价承诺函 .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