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南工程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字钢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6-08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南工程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字钢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0114-26J6-FG0886
招标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字钢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6J6-FG0886
一、采购条件
因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地下工程施工工程(C2标)施工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使用人”)需要,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 询比采购 方式采购工字钢一批,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地下工程施工工程(C2标)施工项目
2.项目概况: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家朋乡境内,地处皖南山区,靠近皖江城市带,距绩溪县城直线距离约35km,距宣城、黄山和铜陵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80km、80km、125km,距离南京市、合肥市、上海市直线距离分别为200km、235km、275km。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x350MW),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额定水头583m,电站距离500kV黄山二变电站距离约65km,电站接入系统便利,受、送电条件良好。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华东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设计年发电量14.00亿kW·h,设计年抽水用电量18.70亿kW·h,综合效率约75%。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和地面开关站等。
3.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地下工程施工工程(C2标)施工项目部施工所需的工字钢以及相关服务。
4.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工字钢
热轧普工 I14
吨
50
中国水电十四局家朋抽蓄C2标项目施工现场
2
工字钢
热轧普工 I16
吨
300
3
工字钢
热轧普工 I18
吨
400
4
工字钢
热轧普工 I20a
吨
50
5
工字钢
热轧普工 I20b
吨
50
6
工字钢
热轧普工 I22a
吨
50
7
工字钢
热轧普工 I22b
吨
50
合计
950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得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5.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按项目进度分批交货。
6.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地下工程施工工程(C2标)施工项目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7.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每批次进场材料卖方须配合买方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如经买方试验室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买方技术质量要求的,该批次材料作退场处理,卖方不得有异议,同时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买方工期延误等全部经济损失。
8.结算支付条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买方于结算的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月结算款的70%;第3个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2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每批次进场材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根据业主要求,供应品牌必须为马钢、宝钢、鞍钢或宝武系列钢材,同一规格的材料所选用的品牌数量不得超过2个。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至少覆盖I16、I18、I20a) 工字钢检测报告各一份。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属的销售公司的,应是生产企业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与生产企业同属一家母体企业,且上级母体企业指定该销售公司为生产企业的销售平台公司,其生产企业应满足1.1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书或代理证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至少覆盖I16、I18、I20a) 工字钢检测报告各一份。
4.供应商应具有钢材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单份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 (附合同主要信息页扫描件及对应合同一份发票扫描件等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支撑资料,未提供支撑资料业绩无效 )。
5.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6年6月12日17时00分获取文件结束前(北京时间) 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使用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地下工程施工工程(C2标)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中国水电十四局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项目部
联 系 人: 黄子强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1243139789@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查看完整信息 )提出投诉。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