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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无人物流配送车短期租赁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6-06-05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无人物流配送车短期租赁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外立面改造项目无人物流配送车短期租赁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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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无人物流配送车短期租赁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05-31 来源: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无人物流配送车短期租赁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采购编号:ZYT-20240514-011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无人物流配送车短期租赁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源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期限: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3日。

五、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未参与该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规定的异议时限的;

3、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5、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书未加盖公章的;

6、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已作出解答,且在答复后三日内异议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8、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李彬、成浩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libin9683.cutcc@chinaccs.cn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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