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6-04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厨房设备、房地产数据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6-26 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JRAZB202 50602 )
公示结束时间: 202 5 年 06 月 30 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合肥市乐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90%,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候选人第 2名:妙管家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90%,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候选人第 3名:定远县心之惠超市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90%,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3、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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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市 分行。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
地址:滁州龙蟠大道 30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 B座12楼
联系人:王工,汪工
电子邮件: ahjra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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