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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光辉路16号1号服务用房周边闲置场地出租项目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 2026-06-04

项目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光辉路16号1号服务用房周边闲置场地出租项目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采购标的物: 服务用房周边闲置场地出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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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南谯区光辉路 16号1号服务用房周边闲置场地出租项目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sjcq202 606-007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 202 6 年 6 月 15 日 10时至202 6 年 6 月 16 日 10时 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 6 年 6 月 15 日 10时至202 6 年 6 月 16 日 10时 (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南谯区光辉路 16号1号服务用房周边闲置场地 面积为 7300平方米(含停车位、道路及绿化)。 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原租赁户搬离后的状态为准,具体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二、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人 不承担任何改造等相关费用和工作。 承租方应按 竞价 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 可用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C1/C2等车型科目二场地训练、模拟考试及其它项目产业,若承租方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承担相应改造费用。严禁开展车辆修理修配等与机动车检测业务相冲突的经营项目 ,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 场地 ,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 场地 ,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 改造 费用、固定资产等 投入费用为理由 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

3、租赁期限: 三 年(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 场地 租赁合同的, 出租人 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租赁合同 三 年一次性签订。先付款后使用,租金每年缴一次,租期内租金不变,在租期开始计算前 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14000 元,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 滁 州市工安机动车辆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 滁 州市工安机动车辆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3502200000查看完整信息 )。履约保证金用于监管水电费缴纳及赔偿固定设施的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 承租人 无违约情形下, 出租人 按 承租人 提供的原 出租人 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10个工作日内退还。

5、租赁期间,承租人有责任保护好 场地 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或损坏设施,如 非场地原因导致 出现 需要进行维修的情况 ,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与出租人无关。

6 、租赁期间,租赁 场地 所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物业费 及 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 人 负责缴纳。具体情况由承租 人 自行现场实地勘察。

7 、关于标的物的一切维修等相关费用和 安全性 工作均由承租 人 承担。

8 、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 场地 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出 租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 承租人 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终止。

9 、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 出 租人、竞得人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承租人 应无条件搬迁。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经核准属于 承租人改造 补偿的归 承租人 所有外,其余补偿全部归 出 租人所有。

10、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租赁场地内的所有安全生产事宜,如发生安全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备注:如因 承租人 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 出 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起租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 物 起租价: 140160 元 / 年 ;保证金: 2800 元;加价幅度 500 元或整倍数。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用 3000元,由 承租 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202 6 年 6 月 15 日 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滁州市南谯区光辉路16号1号服务用房周边闲置场地出租项目 (可简写) ”保证金。

b)如 竞得人 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 竞得人 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 )放弃竞得资格的 竞得人 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 竞得人 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2、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 竞价 公告和标的物介绍, 成交 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 竞得人 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 出 租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须知、 竞价 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 6 年 6 月 14 日 17 时 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 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5) “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 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出租 人 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单位审核确认。 ”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出租 人 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标。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韦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90、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出租 人 :滁州市工安机动车辆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金钰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光辉路 16号

202 6 年 6 月 4 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6/06/04 14:13:57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27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6/04 17:03:19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50分22秒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27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2小时50分22秒

附件:

滁州市南谯区光辉路16号1号服务用房周边闲置场地出租项目竞价公告.pdf

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docx

标的物介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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