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2023年老旧小区(县住建局宿舍区)整治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6-03
项目名称: 太湖县2023年老旧小区(县住建局宿舍区)整治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老旧小区县住建局宿舍区整治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编号
皖 H3230025
项目名称
太湖县 2023年老旧小区(县住建局宿舍区)整治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人名称
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 3 年 5 月 12 日 9时00分
公示时间
202 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 3 年 5 月 15 日 17:30
招标人代表
黄海华
监督人员
姚大明
中标
( 定标 )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立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46448.74元
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150 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储昭时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 23421214250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中标
( 定标 )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宏国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46176.71 元
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150 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余新华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 23407081024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
( 定标 )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47686.85 元
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150 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黄翔宇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 23421210480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中标
( 定标 )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富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46211.45 元
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150 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夏亮亮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 23413205783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
( 定标 )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瑞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46603.74 元
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150 日历天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程婧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 23419191240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备注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进行 公示 。
评标情况
详见 评标情况一览 表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 206号
邮编: 246400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京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湖县新城晋湖路晋湖家园小区 1幢9层
邮编: 246400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投诉受理
一、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