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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中医院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采购公告

  • 2026-06-03

项目名称: 和县中医院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和县中医院

采购标的物: 二氧化碳医用氧气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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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和县中医院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报价方式:

1、总报价统一采用综合费率进行报价,综合费率不得超过100%,大于100%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报价(综合费率)高低的含义:如供应商所报综合费率为80%,即采购人实际向成交人支付的全部费用按照采购清单最高限价(含税)的80%计算。与综合费率70%相比,80%的综合费率报价高,70%的综合费率报价低(低的对采购人更优惠)

3、结算金额=∑(采购数量×谈判文件规定单价最高限价×综合费率)

四、采购周期: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六、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1)或(2)要求

(1)供应商若为医用液氧生产商,须同时具有下列①、②和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

②有效期内的医用液氧药品注册批件;

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次采购内容要求)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若为医用液氧经销商/代理商,须同时具有下列①、②和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用气体/液态氧);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次采购内容要求)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③所投产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和有效期内的医用液氧药品注册批件;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含) 5 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含) 5 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

2、密封要求:以书面形式盖章密封,在规定期限内送至(或邮寄)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外包装上须注明:“和县中医院医用氧气及二氧化碳采购项目+联系方式”(没有盖章密封的不予接受)。

3、提交地点:和县中医院十五楼纪检监察室 王主任查看完整信息

4、项目联系人:和县中医院设备科主任 黄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和县中医院采购部 蔡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十一、中标公示: 自公告响应截止时间起一周内完成评标并发布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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