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叉车电池租赁和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5-26
项目名称: 【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叉车电池租赁和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叉车电池租赁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叉车电池租赁和采购项目成交 候选人公示
一、相关情况
项目 编号 JFTP-202624000119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叉车电池租赁和采购项目于2026年5月22日在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结束,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接受社会 监督。
成交 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 成交 候选人:合肥西泰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 报价: 281760.00元
服务期:租赁服务期为一年
二标段:
第一 成交 候选人:合肥西泰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 报价: 317400.00元
服务期:采购周期为从收到需方通知之日起 15天内完成供货
公示期 : 202 6 年 5 月 26 日 至 20 2 6 年 5 月 29 日, 若 响应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 采购 人提出质疑 (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 27号
项目负责 人 : 王庆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若 响应人 对异议处理意见 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特此公告。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 2 6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