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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滚装公司拟合资企业尽职调查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5-26

项目名称: 内河滚装公司拟合资企业尽职调查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尽职调查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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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滚装公司拟合资企业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2023年8月17日,在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经询价小组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报价:壹万壹仟万元整(¥11000元);

第二候选人: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报价:壹万叁仟捌佰元整(¥13800元)

第三候选人: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报价:壹万柒仟捌佰元整(¥17800元)

公示期: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2日

若报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杭州路交口安徽港航集团大楼9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报价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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