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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5-25

项目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芜湖市湾沚区农业农村局

中标公司: 浙江慧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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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TXM2026ZBDL017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慧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运街366号2幢308室

成交金额:10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五、评审专家:祝仁堡、姜颖、陶敏

六、代理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供应商业绩:①乐采云平台采购交易合同(垃圾分类收集设备等);②设备销售合同(全智能垃圾收运监管设备等)。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4楼,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2号楼农林水大厦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伟业大厦14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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