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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林苑东侧场地环保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5-25

项目名称: 上林苑东侧场地环保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程总承包及运营场地环保整改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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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AHWQ202602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林苑东侧场地环保整改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宿州市 。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为 165万元 ,项目位于宿州市 上林苑东侧场地 。

2.3 计划工期: ( 1 ) 建设工期: 60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 ( 2)运营期暂定:20年(不含建设期) 。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深化优化、勘探(初勘、详勘、施工勘探)、测量(初测、定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按招标人要求)、专家论证、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 、 绿化养护、以及运营管理 等相关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勘察设计:整个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

( 2)施工: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 景观绿化 、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 3)办理报建、报批、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市政管线等相关工作的报批、报建、接驳等相关手续;

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等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如上述内容涉及项目区外,由中标方协调解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 建安工程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的相关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设备主材费、辅材费等经审批后施工图纸内的全部费用,相关取费标准执行宿州市相关规定。除以上费用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险费 、 工程相关的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本项目涉及新材料及新技术承包人应自行组织试验、检测、专家讨论会验证施工方案、技术、新材料,所需一切费用都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赔试验、检测费和研讨会等相关费用 ;

9)本项目相关检验、检测、试验等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0)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进入单体内施工或在单体室外施工时所用水电费、材料堆放占用费、临时工具房使用费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一旦中标后,此部分费用不予增加;

11)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范围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承担该项费用;

12)渣土外运及管理费,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

13)承包人应予以保障项目的后期正常使用,包含但不限于后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

运营管理内容包括:运营单位承担商业 (商业用房及停车场等) 的运营管理。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 标段 。

2.6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2 )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3 ) 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 4 ) 运营要求: 保证所有项目设施及资产运营达到约定绩效目标。

2.7 招标控制价 :

本工程 (包含设计费)采用费率报价, 招标控制价为 90.00 % ( 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报价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做无效标处理。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 ) 。

2.8 其 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设计资质: 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3)施工资质: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1)设计负责人 (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揽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 :须具有 园林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投标文件中须 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派设计负责人 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 2) 项目经理 (兼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承揽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 :须具有 市政 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且投标人须承诺: “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投标文件中须 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派 项目经理 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 3)运营负责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成员中担任运营任务的成员拟派。

注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运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 最多不超过 3家。 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施工任务承担方。 本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3. 4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招标文件 获取 时间: 202 6 年 5 月 25 日至 202 6 年 6 月 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 0 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 202 6 年 5 月 25 日至 202 6 年 6 月 1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3 0-11:30 ,下午 1 4 : 3 0-17: 0 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 或法人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 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 .3 获取 地点: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B1 栋 22 层 ) 。

4 .4 获取 费用: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

4.5 开标时核对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 招标公告要求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的,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安居大厦 23楼

联 系 人: 张部长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B1栋22楼

联 系 人: 程美静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 1814497041@qq.com

2026 年 0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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