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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庐阳区LY03-01-25地块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5-25

项目名称: 【正在公示】庐阳区LY03-01-25地块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地块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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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LY03-01-25地块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区LY03-01-25地块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6BFLGZ0041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05月21日

庐阳区LY03-01-25地块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建材安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1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肆仟肆佰贰拾贰万肆仟贰佰壹拾叁元叁角壹分(344224213.3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480天

备注说明: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十七冶安徽建设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经开区清河路868号大数据产业园22栋1层1060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肆仟肆佰伍拾肆万叁仟壹佰玖拾柒元捌角柒分(344543197.87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480天

备注说明: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望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郑州市经开第十五大街26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肆仟肆佰捌拾壹万捌仟叁佰贰拾贰元零伍分(344818322.0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480天

备注说明: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北二环路与阜阳北路交口骏豪华庭大厦5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肆仟肆佰柒拾万贰仟陆佰玖拾元壹角伍分(344702690.1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480天

备注说明: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434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肆仟肆佰肆拾陆万叁仟肆佰伍拾壹元柒角叁分(344463451.73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480天

备注说明: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五层14-20轴

联系人: 崔广勇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赵保军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831

公示期: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5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 中标候选人.pdf 附件: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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