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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5〕32号出让公告

  • 2025-11-30

项目名称: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5〕32号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庆自然资告字〔2025〕32号

招标公司: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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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庆自然资告字〔 202 5 〕 3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 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 批准,决定 出让庆自然出字〔 202 5 〕 047号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不动产单元 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自然出字〔2025〕 047号

340811003004GB00048W00000000

位于宜秀区。东至潜江路西侧公园绿地,西至区间路 二,南至区间路三,北至祥和路。

33334.72(

合50.00亩)

商业

用地

1.0<容积率≤1.8

≤50%

≥15%

40

4900

980

备注: 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 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2. 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 地出让金的企业 申请 竞买。

三、出让方式

挂牌。

四、竞买约定

1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 安庆 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书面提出。

2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20 2 5 年 12 月 5 日至 20 2 5 年 12 月 27 日 到安庆市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 天柱山西 路 201 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 主楼 3003 室 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申请人应于 202 5 年 12 月 27 日 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 ,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 2 5 年 12 月 27 日 11:30 前 (以实际到账为准) 。 经审查 , 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 我局将 在 20 2 5 年 12 月 27 日 17:3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挂牌日期 : 202 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29 日,

挂牌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3:00-5: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 : 3 0。

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 21 3 号) 。

七、特别说明

1.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不得用于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

2.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 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规划布局、建筑设计满足有关部门给予安全控制的要求。

3.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配套建设一处社区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2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 600 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不小于 250 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不小于120 平方米的社区卫生站,不小于 350 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小于 60 平方米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以上配建竣工验收 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政府。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 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 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 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 (含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2 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 (最迟不超过交地后一年),并在开工建设后 3 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120 天内交地,由宜秀区政府会同市土储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 。 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 ,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4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 :

① 安庆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竞买咨询)

联系人: 张启超 查看完整信息 李亚丽 查看完整信息

②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块咨询)

联系人: 郑浩 1895696 5172

③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监督单位 )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查看完整信息

2.竞买保证金账户 (土地出让金另缴至约定账户)

账户名称: 安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整治中 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 225006007701000002

安庆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11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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