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戒所病残专区医疗设备补充采购项目(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11-13
项目名称: 安徽省未戒所病残专区医疗设备补充采购项目(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5-06-7778
招标公司: 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安徽省未戒所病残专区医疗设备补充采购项目(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未戒所病残专区医疗设备补充采购项目(二) (项目编号:GN2025-06- 7778 ) ,定于 202 5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诗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 7756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百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报价: 76000元
公示期:自 202 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一次性 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 中标人 的依据。
特此公示 。
招标人: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5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